
離婚調解室裏,前妻江悅當著調解員的麵簽字確認:“婚內存款已全部用於孩子開支,目前個人賬戶餘額為零。”
她還哭著要我每月支付8000撫養費。
三天後,我拿到了她親手撕碎又被拚起來的銀行流水:離婚前三個月,她分17次向母親轉賬47萬,她媽轉手就買了三套房。
更狠的是,她讓孩子缺課23天,每次缺課都對應一筆大額轉賬——她回去盯著她媽買房,孩子就得請假。
法院凍結她賬戶那天,她在超市刷卡,當場刷不出來。
她打電話質問我,我隻說了一句話就掛了。
她的律師看完證據後直接說:“你在調解筆錄上的簽字,現在成了呈堂證供。”
1
江悅在調解筆錄上簽下名字。
她的手很穩。紅著的眼圈配合得恰到好處,調解員遞紙巾時她還推了推,說不用麻煩。
“婚內存款已用於孩子日常開支和教育培訓,目前個人賬戶餘額為零。”
她念出這句話的時候看著我。
我沒動。
她的律師把手機遞過來,屏幕上是銀行APP的餘額頁麵:2300元。
“顧先生您看,江女士為了孩子確實付出了全部。”律師的聲音帶著那種職業性的惋惜,“現在她連房租都快交不起了。”
調解員看向我:“顧先生,您的意見呢?”
“我想查雙方婚內的全部流水。”
江悅的手指在筆上頓了頓。
她律師立刻接話:“這是侵犯當事人隱私,而且調解程序沒有這個必要——”
“沒有必要。”調解員打斷他,語氣溫和但結論已經下了,“雙方既然同意調解,就應該互相信任。”
江悅垂下眼,睫毛在臉上投出一小片陰影。
調解筆錄打印出來,三份。每一份上都有那句話,黑紙白字,蓋了章。
江悅簽字,調解員簽字,我簽字。
她拿起屬於自己的那份,對折,裝進包裏。拉鏈拉上的聲音很脆。
我也拿起我的那份。紙還是溫的。
走出調解室的時候,江悅從我身邊經過。她的香水味沒變,還是那瓶祖馬龍。
電梯下行,我的手機震了兩下。
私家偵探發來消息:“碎片已收集完成,明天送檢。”
2
垃圾袋是江悅親手扔在我車位旁邊的。
她以為我不會翻垃圾。
我以為她隻是扔些舊衣服和過期化妝品,直到偵探在監控裏看見她撕東西的動作——停頓,撕,再停頓,再撕,撕得很細。
袋子現在攤在我出租屋的桌上。
碎片有四百多片。
最大的那片上有完整的銀行抬頭,最小的隻剩半個數字。
我把台燈角度調低,開始拚。
第一張碎片:轉賬 江母 50000。
第二張碎片:2023年3月,對方戶名江秀。
第三張碎片:餘額 -50000,可用餘額 382。
我的手停在第四張碎片上。
這張上隻有兩個字:離婚。
不是流水記錄,是她自己寫的備注。
我把這張單獨放在一邊,繼續拚。
偵探第二天上午來,帶著掃描設備和拚接軟件。他在桌前坐下,看了一眼那堆碎片,吹了聲口哨。
“這得恨成什麼樣才撕這麼碎。”
“能拚出來嗎?”
“能。就是費時間。”
他打開筆記本,啟動程序,開始逐片掃描。
我去倒了杯水,回來的時候屏幕上已經出現了第一張完整的流水記錄。
轉賬 江母 50000元 2023年3月12日
對方戶名 江秀芬
我記得那天。
那天江悅說要去給她媽買藥,晚上十點才回來。
“還有。”偵探切換到下一張。
轉賬 江母 30000元 2023年3月17日
再下一張。
轉賬 江母 20000元 2023年3月21日
再下一張。
轉賬 江母 50000元 2023年4月2日
我沒說話。
偵探也沒說話。
程序在自動運行,碎片一張一張被拚合,流水記錄一條一條浮現。
一共十七筆。
總額四十七萬。
全部發生在她提出離婚之前的三個月。
最後一筆是離婚前兩天:轉賬 江母 20000元。
偵探把文件導出,刻進U盤,遞給我。
“去公證吧。這東西她要是知道你有,肯定會說是偽造的。”
我拿著U盤去了公證處。
工作人員核對我的身份,驗證碎片原件,確認掃描流程,在電腦上逐條比對。
兩個小時後,公證書出來了。
封麵上印著國徽,騎縫章蓋得很正。
我拿著公證書去銀行。
“補打婚內全部流水。”
櫃員看了我一眼,刷我的身份證,敲鍵盤。
打印機開始工作。
紙一張一張出來,疊得越來越厚。
三十七張。
我在簽字欄簽名,櫃員蓋章,流水單上的每一筆轉賬都和碎片拚出來的記錄一致。
我把流水、公證書、調解筆錄裝進文件袋,開車去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姓陳,四十多歲,專做婚姻財產案。
他接過文件袋,抽出材料,一頁一頁看。
看到第五頁的時候,他把眼鏡往上推了推。
看到第十二頁的時候,他在某一行下麵劃了條線。
看完全部,他把材料碼整齊,抬頭看我。
“可以啟動撤銷權訴訟。”
“她轉給她媽的錢——”
“是夫妻共同財產,她無權單方麵處置。而且她在調解筆錄裏說存款為零,這是虛假陳述。”
他抽出一張表格,開始填寫。
“我建議同時申請財產保全。”
“什麼意思?”
“凍結她和她媽的賬戶,查封相關房產。”他的筆尖頓在表格上,“否則她現在就可以繼續轉移。”
他遞來兩份文件。
一份是委托協議,一份是《財產保全申請書》。
“簽字,按手印。”
我簽了。
他把文件收好,看著我:“一旦法院受理,她和她媽的賬戶會在二十四小時內被凍結。”
“她會知道是我?”
“會。”
“那就凍。”
3
法院受理速度比我想象的快。
立案通知第三天到,財產保全裁定第四天就下來了。
陳律師發來消息:“已送達銀行,執行中。”
我沒回複。
我在等。
電話是晚上七點打來的。
江悅的號碼。
我沒接。
她連打三個。
第三個我接了,沒說話。
“顧明宇你什麼意思?”
她的聲音是抖的。
“我在超市,卡刷不出來,你凍結我賬戶了?”
“不是我凍結的。”
“那是誰?法院?你去法院告我了?”
我聽見超市的廣播聲,還有收銀員在說什麼。
“你有病吧?孩子還要生活——”
我掛了。
她沒再打來。
第二天陳律師轉發了一條信息給我。
是江悅發給他的。
“陳律師您好,我是江悅,想谘詢一下賬戶為什麼被凍結,是不是有什麼誤會?”
陳律師回複:“法院財產保全裁定,因您涉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。對方已提交完整銀行流水和您在調解中的虛假陳述記錄。”
江悅過了二十分鐘才回。
“我沒有轉移,那是給我媽的贍養費。”
“您母親收到轉賬後三日內支付三筆購房首付,這是法院調取的房產登記記錄,請問老人需要同時買三套房養老嗎?”
這次她沒回。
我把手機放下,去接孩子放學。
孩子背著書包出來,看見我,愣了一下。
“媽媽呢?”
“媽媽有事,爸爸來接你。”
他沒說話,跟我上車。
車開到一半,他突然問:“爸爸,我們是不是不回媽媽那兒了?”
“嗯。”
“那我的玩具——”
“爸爸給你買新的。”
他轉頭看向窗外。
晚上九點,我收到一條短信。
是江悅房東發的,抄送給我。
“江女士,您已欠租三個月,限您三日內結清,否則我方將提起訴訟並要求您立即搬離。”
我沒回。
第二天,陳律師發來新的立案通知。
“江母已被追加為共同被告,開庭日期定在十五天後。”
4
江悅的微信朋友圈更新了。
一張照片,是她和孩子的合影。
配文:“有些人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,但孩子是無辜的。”
底下已經有人點讚。
還有人評論:“悅悅加油,法律會還你公道。”
我沒屏蔽她,她也沒刪我。
我們就這麼互相看著對方的朋友圈,像兩個在擂台上等裁判讀秒的人。
第二天,孩子班主任打電話過來。
“顧先生,孩子這學期已經缺課二十三天了,我需要了解一下家庭情況。”
“二十三天?”
“是的,都是江女士打電話請的假,理由都是家中有事。”
我去學校調考勤記錄。
教務處主任把表格打印出來,每一次缺課都標注了日期和請假事由。
3月12日 家中有事
3月17日 家中有事
3月21日 家中有事
4月2日 家中有事
我把日期和銀行流水對比了一下。
每一次缺課,都對應一筆大額轉賬。
她是在轉完錢之後,不放心,回去確認她媽有沒有按她說的去做。
所以孩子得請假。
“這些記錄我能複印嗎?”
“可以,您是監護人。”
我把記錄交給陳律師。
他看了一遍,點頭:“可以作為變更撫養權的輔助證據。”
“輔助?”
“主要證據還是她隱藏財產和虛假陳述,這說明她不具備穩定撫養能力。缺課記錄說明她連基本的監護義務都沒盡到。”
“她現在應該很缺錢。”
“嗯,賬戶被凍結,房租又交不起。”陳律師合上文件夾,“她會想辦法借。”
“從誰那兒借?”
“男朋友,親戚,或者——”他停了一下,“網貸。”
我沒接話。
晚上,我夢見江悅站在超市收銀台前。
她的卡刷不出來,後麵排隊的人開始抱怨。
收銀員說:換一張吧。
她翻遍包,掏出第二張卡。
還是刷不出來。
收銀員說:要不您微信?
她打開微信,餘額不足。
她站在那兒,手裏拿著那袋刷不出來的東西,後麵的隊伍越排越長。
我在隊伍最後麵。
看著她。
醒來的時候是淩晨四點。
手機上有條未讀消息。
是陳律師發的。
“經偵那邊有情況,韓嘯被抓了,涉嫌合同詐騙。”
我坐起來,回複:“她知道嗎?”
“應該快了,警方會找她做筆錄,她是關聯人。”
我打開江悅的朋友圈。
最新那條還是昨天的合影。
底下的評論又多了幾條。
我關掉手機,沒再睡。
窗外天光漸漸亮起來。
新的一天開始了。
5
門鈴響的時候江悅應該還在睡。
我知道,因為警方給我打過電話,說十分鐘後會去她住處,需要我確認她的現居地址。
我報了地址。
掛電話的時候是早上七點半。
現在是七點四十。
陳律師發來消息:“她男朋友涉案金額三百二十萬,十七個受害人,跑不掉。”
我把手機放下。
孩子在刷牙,書包已經整理好放在沙發上。
“爸爸,今天媽媽會來接我嗎?”
“不會。”
他沒再問。
送他到學校,我沒走,在車裏等。
九點,手機震了。
陳律師:“她剛從派出所出來,做了兩個小時筆錄。”
“她說了什麼?”
“承認和韓嘯有借款關係,金額五萬,有欠條。警方已記錄在案。”
我發動車,開去公司。
路過她租的那個小區門口,看見她站在路邊。
她的頭發沒梳,外套扣子係錯了位。
我沒停車。
後視鏡裏,她還站在那兒。
中午,江母給我打電話。
“顧明宇,你到底想怎麼樣?”
“陳律師會跟您溝通。”
“什麼律師,你凍結我賬戶,我怎麼生活?”
“您名下三套房,可以賣一套。”
“那是我自己買的——”
“用江悅轉給您的錢買的。”我靠在椅背上,“法院已經調了房產登記記錄,您收到錢三天內就付了首付,三套房,三筆首付,時間都對得上。”
她沒說話。
我聽見她那邊有江悅的聲音,在喊什麼。
“您女兒在旁邊?”
“她回來了,剛從派出所——”
江悅搶過電話。
“顧明宇你報的警?”
“不是我,是經偵自己抓的人。”
“韓嘯的事你早就知道?”
“我昨天才知道。”
她的呼吸聲很重。
“你凍結我賬戶,我連房租都交不起,孩子怎麼辦?”
“孩子跟我住,你不用管。”
“你——”
電話斷了。
是她掛的。
五分鐘後,房東給我發消息。
“顧先生,江女士的租約我已經發律師函了,三天內必須搬離,請您知悉。”
我回複:“知道了。”
下午四點,陳律師發來一份文件。
“開庭通知,十天後,上午九點。”
我打開看。
原告:顧明宇
被告:江悅、江秀芬
案由:撤銷權糾紛
訴訟請求:撤銷江悅對江秀芬的贈與行為,返還夫妻共同財產及利息。
我把文件轉發給江悅。
她沒回。
晚上接孩子放學,班主任叫住我。
“顧先生,孩子今天上課走神,我問他怎麼了,他說想媽媽。”
我蹲下來,看著孩子。
“想去看媽媽嗎?”
他點頭。
“那周末我們去。”
他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回到家,我給江悅發消息。
“孩子想見你,周末可以嗎?”
她過了很久才回。
“我搬家,沒時間。”
我沒再發。
第二天,孩子放學回來,從書包裏掏出一張畫。
是他畫的。
畫上有三個人,他站在中間,左邊是我,右邊是江悅。
三個人手拉著手。
我把畫貼在冰箱上。
晚上,江悅發來一條消息。
“我媽說她要把房子還回去。”
我沒回。
她又發:“她說不能連累她。”
還是沒回。
第三條:“顧明宇,你滿意了?”
我關掉手機。
窗外路燈一盞盞亮起來。
孩子已經睡了。
我坐在客廳,看著冰箱上那張畫。
畫裏三個人還手拉著手。
但現實裏,那隻手已經鬆開了。
6
搬家那天我沒去看。
是房東發的視頻,江悅站在樓道裏,旁邊堆著紙箱和行李袋。
她的臉背著光,看不清表情。
房東說:“麻煩您快一點,新租客下午要進來。”
她沒說話,彎腰抱起一個箱子。
視頻到這兒就斷了。
我把手機扣在桌上。
陳律師的電話進來。
“她的律師聯係我了,想談和解。”
“條件?”
“她主動返還財產,承認虛假陳述,但要保留撫養權。”
我靠在椅背上。
“不同意。”
“我建議你再考慮一下,打完官司她也得還錢,但撫養權這塊——”
“她連孩子上學都保證不了,憑什麼撫養?”
陳律師停了幾秒。
“行,我回複對方。”
掛了電話,我去接孩子。
車開到學校門口,看見江悅站在那兒。
她瘦了一圈,頭發紮得很緊。
孩子看見她,往我身後縮。
“我想跟孩子說幾句話。”她看著我。
我沒動。
她蹲下來,和孩子平視。
“媽媽搬家了,新地方有點擠,等安頓好就接你去住,好不好?”
孩子搖頭。
“為什麼?”
“你從來不管我。”孩子的聲音很小,“你隻會和爸爸吵架。”
江悅的臉白了。
她站起來,看著我:“你教他說的?”
“他自己說的。”
“顧明宇,你——”
“時間不早了。”我拉著孩子往車那邊走,“開庭見。”
後視鏡裏,她還站在那兒。
保安過來,讓她別堵校門口。
她這才轉身離開。
晚上,她發來一條消息。
很長。
說她這些年為孩子付出了多少,說她沒日沒夜賺錢養家,說她隻是想給孩子更好的生活,所以才把錢給媽媽理財。
最後一句是:“你非要逼我走投無路嗎?”
我看完,沒回。
直接轉給陳律師。
他回複:“情緒化表達,不構成有效和解條件,不用理會。”
第二天,江母來了。
她在公司樓下堵我。
“顧明宇,我們談談。”
我停下。
“您說。”
“房子我可以賣,錢還你,但你得撤訴,別告悅悅了。”
“撤訴可以,撫養權歸我,她每月付撫養費。”
江母的臉沉下來。
“你就是想搶孩子。”
“不是搶,是她自己養不了。”
“她怎麼養不了?她就是一時周轉不開——”
“周轉不開所以欠了三個月房租被趕出來?周轉不開所以讓孩子缺課二十三天?周轉不開所以借高利貸?”
江母噎住。
“她沒借高利貸。”
“韓嘯的五萬,您覺得他會白借?”
她的嘴唇抖了抖。
“那是詐騙犯,不是高利貸。”
“對,詐騙犯。”我看著她,“您女兒眼光真好。”
她抬手想打我。
我沒躲。
她的手停在半空,最後還是放下了。
“顧明宇,你會後悔的。”
“我已經後悔過了。”我轉身往樓裏走,“後悔娶了她。”
身後傳來江母的哭聲。
我沒回頭。
電梯門關上,世界安靜下來。
開庭前一晚,陳律師發來最後通牒。
“對方拒絕和解,明天準時出庭。”
我回複:“知道了。”
關掉手機,我去看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