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果然沒有隻是說說而已。
一周後,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。
她以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為由將我告上了法庭。
拿到傳票的那一刻,我反而鬆了一口氣。
終於,這件事情可以有個了斷了。
我找到了之前谘詢過的律師張姐,她看了材料後搖頭:
“你媽媽這個案子站不住腳。我有把握幫你打贏,而且可以反訴她要回那五十萬。”
“那就拜托了。”
我把所有證據都交給了張姐:
媽媽的朋友圈截圖、航空記錄、銀行消費記錄、還有那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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