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下來了。
房產,因婚後共同還貸及被告轉移共同財產的過錯,判歸我所有。他拿回首付部分的補償款。
撫養權歸我。
他每月支付撫養費四千元。
轉移的共同財產,他須全額返還。
另判精神損害賠償六萬元。
他的律師拉著他的胳膊,讓他簽字。
他站在那裏,像一根被抽空了的木樁。
簽完字,他轉身就走了。
沒有回頭,沒有看我。
我站在法院門口,陽光很刺眼。
林萱在外麵等我,她看到我出來,快步走過來。
“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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