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再次進了警局。
但這一次,我是受害者和正當防衛方。
我錄下的視頻,成為了最關鍵的證據。
王姐和那個男人被送進醫院,經過搶救,都脫離了生命危險。
但他們將麵臨的,是故意殺人未遂的指控。
而我,因為防衛過當,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。
這是一個我完全可以接受的結果。
走出法院的那天,天氣很好。
萌萌撲進我懷裏,緊緊抱著我。
“媽媽,我們回家。”
“好,我們回家。”
我帶著萌萌,離開了這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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