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打開一個文件,陳律師的臉就沉一分。
直到看完最後一張,他抬頭。
“他借破產名義收取你和你父母錢款,若能證明資金用途虛假,可以主張返還。”
“假預約呢?”
“涉及偽造頁麵,誤導你作出婚姻預期安排。民事上可主張損害賠償。製作人也有責任。”
我點開林宛第三次谘詢錄屏。
她問:“如果未婚妻賣房給男方還債,但錢其實用來投資和給我買房,她能要回嗎?”
陳律師看我一眼。
“這段很關鍵。”
我點開今天早晨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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