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
宣判日,我沒有親自到場。
王律師代表我,去聽了結果。
我在酒店裏,陪著女兒,等著他的電話。
電話響起時,我的心,前所未有地平靜。
“蘇女士,恭喜你。”王律師的聲音裏,帶著輕鬆和笑意。
“法院判決,準予您和周宇離婚。”
“女兒的撫-養權,歸您所有。周宇需從下月起,每月支付撫養費八千元,直到女兒年滿十八周歲。”
“關於探視權,法院駁回了您完全禁止探視的請求,但做出了嚴格的限製。判決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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