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明軒被送進醫院的當天下午,林曉曉在她的出租屋裏被警方正式刑事拘留。
罪名是: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傷害罪。
陸舟告訴我,警察破門而入的時候,林曉曉正在收拾行李準備跑路。
“她起初還不承認,哭著喊冤,說是你故意陷害她。”陸舟坐在我對麵,翻看著案卷,“直到警方調出了她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音頻。”
我抬起頭:“音頻裏有什麼?”
陸舟冷笑了一聲。
“音頻裏,她撞完你之後,停在路邊,清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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