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醫院寫下拒絕聲明。
供者姓名:林知南。
本人不同意為林知北進行骨髓捐獻。
理由:非自願采樣,存在偽造簽名及家庭脅迫。
簽名處,我一筆一畫寫下自己的名字。
賀敏站在旁邊,眼睛紅得嚇人。
“你會害死她的。”
我蓋上筆帽:“不是我害的。”
從醫院出來,我收到了錄取查詢提醒。
清華大學預錄取。
我站在醫院門口,截屏,保存。
賀敏追出來,看到我的屏幕,突然笑了。
“你以為你進得去?”
我抬眼看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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