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他,我眼裏永遠有化不掉的冰。
“那就看法院怎麼判吧!”
我不再說話,交給律師發言。
周允安提供不了,任何證據,證明當初的那份淨身出戶離婚協議是在威逼利誘下,同意簽字的。
因為他對我百分百的信任,並沒有錄音。
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法律是講證據。
他拿不出證據,官司敗訴!
出了法院門口,我就看到沈珍珍把繈褓裏的孩子放周允安懷裏。
她把話說得決絕:
“以後你的兒子,你自己養!”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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