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做了三年的培訓課件,幫公司賺了336萬,連一分錢分成都沒給,HR還逼我簽版權確認書,說課件是職務成果歸公司。
我拒絕簽字提了離職,公司不但不放人,還刪我門禁、讓保安攔我,威脅說我刪公司資料要報警抓我。
客戶指定要我講課,他們花兩萬塊請外麵的人照著我的課件念,講砸了,三個客戶集體要退款。
老板急了,說都是因為我離職才搞成這樣,讓我賠84萬客戶退款,還扣我最後一個月工資。
勞動仲裁開庭那天,稅務局的人也來了:“336萬收入沒有成本支出,利潤率100%,要麼虛報收入逃稅,要麼克扣勞動者報酬。”
1
我把去年培訓收入明細表攤在林姐桌上。
“336萬,十二場培訓,每場兩萬八。”我指著那串數字,“分成比例怎麼算?”
林姐把辦公室門關上,啪嗒一聲,像關上了談判的通道。她抽出我三年前簽的勞動合同,指甲蓋敲在第七條款上。
“職務成果歸公司所有。你的課件是上班時間做的,收益自然是公司的。”她靠回椅子裏,“拿工資就該知足。”
“課件是我在家做的。”我盯著她,“我自己的電腦,下班以後寫的。”
“你能證明?”林姐笑了,那種勝券在握的笑,“再說,沒有公司平台,你的課能賣兩萬八一場?做人要懂感恩。”
我回到工位,鼠標點開三年來所有課件的文件屬性。創建時間:22:47、23:15、淩晨01:32...全是深夜。電腦序列號:SNX-2019-HOME-097,我家裏那台聯想。
截圖,保存,發到我的私人郵箱。
第二天我去財務調工資流水。三年的數字擺在麵前,從未變過。培訓收入336萬,我的賬戶進過一分錢嗎?沒有。
我敲開老板辦公室的門。
“李總,培訓分成的事...”
“這事HR在處理。”他沒抬頭,簽著文件,“別急,慢慢談。”
“具體方案是什麼?”
“下周給你答複。”他的筆頓了頓,“你先出去吧。”
當天晚上,我在家裏把所有課件源文件拷到移動硬盤。.psd、.ai、.sketch,三年心血,2.3個G。然後打開公司電腦的遠程連接,刪除所有源文件,隻留PDF成品。
刪除鍵按下去的時候,進度條走得很慢。
第二天林姐拿著一份《培訓內容版權確認書》堵在我工位前。
“簽了,追認所有課件為職務成果。”她把文件拍在桌上,“這是走流程。”
我看著那份協議。甲方權利:課件著作權、使用權、改編權歸公司;乙方義務:不得對外泄露、不得用於其他商業用途。
“我不簽。”
“不簽?”林姐聲音提高了,隔壁幾個主管都看過來,“那就別想繼續用公司資源講課。”
十分鐘後,她發了一封郵件,抄送三個老客戶:“因內部調整,下月培訓更換講師。”
我的手機震動。客戶轉發了那封郵件的截圖。
老客戶群裏炸了。
“為什麼換人?”
“我們認的是林老師。”
“合同裏寫的指定講師,你們這算違約吧?”
我盯著那些消息,退出了公司郵箱。
2
離職申請當天就交上去了。理由寫“個人發展”,日期寫三十天後。
林姐拒收。
“培訓檔期排到三個月後。”她把申請書推回來,“你現在走算違約,客戶那邊的違約金你來賠。”
我翻出勞動合同,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。沒有“提前離職賠償”條款。
“我提前30天通知,法律義務盡了。”我把合同推回去,“這是勞動法規定。”
“法律?”林姐站起來,“你不交接培訓資料,算侵占公司財產,我報警你信不信?”
“那報吧。”我掏出手機,放在桌上,錄音鍵已經按下,“我等著。”
她盯著我的手機,臉色變了。
下午三點,IT部門主管被叫到林姐辦公室。二十分鐘後,我的公司電腦被強製登錄。
林姐衝到我工位,指著電腦屏幕:“源文件呢?你刪了公司資料,等著法務找你!”
我舉起手機,屏幕上錄音時長跳到00:15。
“你剛說是'公司資料',那就該有備份。”我看著她,“找IT要啊。”
IT主管在旁邊擦汗。他盯著電腦看了半小時,回收站、注冊表、緩存記錄全翻了。
“林姐,這些文件不是在公司電腦上創建的。”他指著屬性欄,“你看,是從外部拷進來的,源頭不在我們服務器。”
林姐的臉白了。
她抓起座機,按了老板的分機號,手指在發抖。
“喂?李總嗎?我是林敏,有個緊急情況...”
電話那頭說了什麼我聽不見。但林姐掛電話的時候,手按在桌上撐了很久才站起來。
我收拾東西,鼠標、鍵盤、桌上的馬克杯。三年的工位,收進一個紙箱,很輕。
林姐走過來,站在隔板外麵。
“你別後悔。”她的聲音壓得很低。
“不會。”我提起紙箱,“再見。”
3
會議室裏坐了三個人。老板、銷售總監,還有林姐。
我不在場,但後來聽同事說,老板那天拍了桌子。
“培訓不能停,客戶必須穩住。”
銷售總監打電話的時候用了免提。
“王總您好,關於下個月的培訓,我們安排了更資深的老師。”
“多資深?”電話那頭的聲音很直接。
“十年經驗,行業頂尖。”
“那讓他先試講一段我們聽聽。”
公司花兩萬塊從外麵請了個講師。對方拿著我的PDF課件,在會議室裏講了二十分鐘。
客戶方培訓負責人打斷了:“這不就是之前那位老師的內容嗎?他怎麼講得這麼生硬?”
電話掛斷的時候,會議室裏安靜了三秒。
第二天,客戶直接致電老板。
“李總,合同附件裏寫了'指定講師'。”對方的聲音從免提裏傳出來,我經過會議室門口時聽見,“你們換人要經過我們同意。現在我們不同意,要麼原講師來,要麼退款。”
老板叫我進去。
“再帶三個月。”他緩和了語氣,“漲薪20%,分成的事好商量。”
“漲薪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嗎?”我坐下,“分成比例是多少?”
“先把客戶穩住再說細節。”
“我離職流程已經走了。”我看著他,“30天後正式離開。這期間我會做好手頭的行政工作,但不再講課。”
老板站起來,椅子被推得撞在後麵的櫃子上。
“你這是挾客戶要挾公司!”
我也站起來,轉身往外走。
“保安!”老板吼出來的時候我已經走到門口,“別讓他出公司,我報警說他偷公司資料!”
門口的保安愣住了。
我掏出手機,回頭看著老板。
“您報吧。”我舉起手機,“我等警察來,正好我也要報警說公司拖欠我勞動報酬。”
老板的手僵在半空中。
林姐在旁邊拉他的袖子,小聲說了什麼。
我走出會議室,保安讓開了路。
電梯下行的時候,我看著鏡麵裏自己的臉。三十天倒計時,今天是第三天。
手機震了一下。客戶群裏有人發消息:“聽說你們公司那個金牌講師被逼走了?”
我關掉屏幕,電梯門打開。
陽光照進來,很刺眼。
4
勞動監察大隊的窗口排著隊。我拿著仲裁申請表,在“訴訟請求”欄裏寫:確認課件為非職務成果,要求公司支付三年培訓收入分成168萬。
50%,不多。
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員看了一眼金額,抬頭看我,又低頭蓋章。
“十五個工作日內開庭,通知會發到你手機。”
我走出大樓的時候,手機震了。公司法務發來短信:“林小姐,衝動解決不了問題,我們可以坐下來談。”
我刪了短信。
開庭那天,仲裁庭要求雙方提供證據。公司律師穿著筆挺的西裝,把勞動合同攤開,指著第七條款。
“職務成果歸公司所有,寫得很清楚。”
我的律師打開筆記本電腦,投影儀上出現三樣東西:課件文件屬性截圖,創建時間全在深夜;私人電腦購買發票,日期是2019年;家裏的網絡IP記錄,每個文件上傳時的地址都在小區。
“請問公司為這些深夜加班支付過加班費嗎?”我的律師問。
公司律師翻開一疊工資條。
“薪酬是綜合考量的...”
“請正麵回答,是或否。”仲裁員打斷他。
“沒有單獨列支加班費。”
仲裁員在記錄本上寫了什麼,然後抬頭看向公司律師。
“三年培訓收入336萬,公司財務如何入賬?”
公司財務被叫上來,遞交了一份賬目表。
“計入技術服務收入。”她的聲音很小。
仲裁員接過賬目,看了三分鐘。
“培訓收入進了技術服務費科目,但沒有任何成本支出。”他把賬目舉起來,“沒給講師發錢,也沒外聘成本,利潤率100%?”
財務低著頭。
“要麼是虛報收入逃稅,要麼是克扣勞動者報酬。”仲裁員合上檔案,“我們會把這份材料移交稅務部門。”
林姐臉色慘白。
休庭後她拉住我的胳膊。
“有話好好說。”她壓低聲音,“仲裁撤了,錢我們私下談。”
我甩開她的手。
“法庭見。”
電梯下行的時候,我的律師說:“稅務那邊一旦查,他們麻煩大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電梯門打開,陽光照在大理石地麵上,晃眼。
手機震了,老客戶發來消息:“聽說你和公司鬧掰了?下個月的培訓我們想退款。”
我回複:“可以,合同約定的講師沒來,你們有權退。”
發送鍵按下去的時候,我想起林姐說的那句話:沒有公司平台,你的課能賣兩萬八一場?
現在她知道答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