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桌上攤著一份房產證。
產權人那一欄,寫的是我的名字。
沈念。
“這棟別墅,是三年前我全款購買的,總價一千六百萬。“我指著房產證上的紅印章說。
“當時明軒說買房要排隊搖號,我就用自己的積蓄直接全款拿下了,寫的也是我的名字。你們可以去房管局查。“
客廳裏安靜了三秒。
婆婆第一個跳起來:“不可能!這房子明明是我兒子買的!你一個從小地方來的窮丫頭,哪來的一千六百萬!“
我沒理她,又抽出第二份文件。
“車庫裏那輛保時捷卡宴,去年二月我刷卡買的。這是刷卡記錄和購車合同。“
“還有那輛給媽開的奔馳GLC,前年六月,同一張卡。“
我把兩份購車合同並排放在房產證旁邊。
周明軒的臉色徹底變了。
他猛地抓過房產證,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遍,瞳孔劇烈收縮。
“這不可能......你的工資才多少......“
“我什麼時候說過我隻有工資?“我反問。
林婉兒站在一旁,臉上無辜的表情終於有了一絲裂痕。她緊緊攥著周明軒的胳膊,指甲幾乎要掐進肉裏。
婆婆還在嘴硬:“就算房子是你買的又怎樣!我兒子跟你結婚三年,這些都是夫妻共同財產!“
“夫妻共同財產?“我笑了。
從文件袋裏抽出第三份文件——一份婚前財產公證書。
“結婚之前,明軒親手簽的婚前財產協議。這棟別墅、兩輛車,全部屬於我的婚前個人財產。這份公證書,是在公證處做的,有法律效力。“
婆婆扭頭瞪著周明軒:“你簽了這種東西?!“
周明軒的臉一陣青一陣白。
他當初根本沒把這份協議當回事——一個窮丫頭的破協議,簽了又怎樣?反正她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。
他沒想到,這份協議現在成了套在他脖子上的繩索。
“沈念!“周明軒深吸一口氣,努力讓自己的聲音保持鎮定。
“你想要什麼?房子我可以不要,車我也可以還你,但是離婚你必須同意。“
我點點頭:“別急,賬還沒算完呢。“
我從文件袋裏抽出最後一疊紙,足足有二十多頁。
“接下來,咱們聊聊周氏集團的事兒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