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剛和蘇軟軟被帶走後,好戲才剛剛開始。
因為涉案金額巨大,加上性質惡劣,這個案子辦得特別快。
我作為“受害者”和大義滅親的舉報人,積極配合調查。
當然,我並沒有真的那一千萬。
那一千萬隻是個誘餌。
但我提交的證據鏈完整得讓律師都驚歎。
一個月後,判決下來了。
趙剛因職務侵占罪、挪用公款罪、詐騙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蘇軟軟作為共犯,且涉及洗錢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但這還不夠。
我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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