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5月1號早上七點,我沒有去機場。
我去了陳嶼公司樓下。
不是去抓奸。
是去確認。
我需要親眼看見。
才能徹底死心。
陳嶼的車停在公司地庫,我在對麵的咖啡店坐了半小時。
七點四十,一輛出租車停在公司門口。
林可欣拖著一個粉色行李箱下了車。
穿著碎花吊帶裙,畫著精致的妝,整個人像是要去度蜜月。
五分鐘後,陳嶼拎著那個我昨晚見過的行李箱從公司出來了。
他一看見林可欣,臉上浮現出我從來沒見過的笑容。
那種笑容,是少年般的、雀躍的、迫不及待的。
他自然而然地接過了林可欣的粉色行李箱,另一隻手攬住她的腰。
她順勢靠在他的肩膀上。
他低頭在她頭頂親了一下。
就像親了一萬次一樣熟練。
我舉著手機拍了三張照片。
手很穩。
心也很穩。
那種感覺很奇怪——好像不是在看自己男朋友出軌,而是在看一部和自己毫無關係的電影。
他們打了一輛車去機場。
我也打了一輛車。
不是跟蹤。
我也要去機場。
回家的機票,是昨晚訂的。
在機場候機廳,我隔著人群看到陳嶼和林可欣在一家甜品店買東西。
他笑著往她嘴裏塞了一塊蛋糕。
她捶了他一下,他又湊上去親了她一口。
我移開了視線。
打開手機,看到媽媽發來的消息。
“相親對象叫薑行,在北京做互聯網的,已經把你微信推給他了,你注意接好友申請。“
“媽,別太著急了。“
“我不著急誰著急?你都二十八了!“
“媽說的對,你這個年紀再不嫁我和你爸都睡不著覺。“——這條是我爸發的,用的我媽的手機。
我哭笑不得。
登機廣播響了。
我關了手機,頭也不回地走進了登機口。
五一假期,別人都在往外跑。
隻有我,在往家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