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協議結婚第三年,我被慣得越來越作。
直到在他書房的廢紙簍裏,看到一份《合約到期後財產分割預案》。
落款日期是上個月。
我徹底收斂。
不敢再無理取鬧,隻求體麵退場時能少些難堪。
然而他卻在兄弟群裏發瘋:
“誰把我老婆的性格設置調回出廠模式了???”
“她突然不跟我作了我好慌啊!”
“在線等,老婆變乖是不是要跑的前兆?!”
那份文件是被我無意間發現的。
周日午後,江時硯出門見客戶,我在家百無聊賴,鑽進他書房找一本我落在這裏的小說。
翻了兩層置物架,沒找到。
我蹲下身去拉最底下的抽屜——不是書。
是一份裝訂整齊的紙質文件,封麵印著黑色宋體:《合約到期後財產分割預案》。
我愣了一下。
手指不聽使喚地翻開第一頁。
條款清晰,措辭嚴謹,把我名下的房產、車、信托基金分得明明白白。
落款日期:上個月。
心口像被人攥了一把幹冰,涼得發麻。
協議結婚三年。
我從一個連點菜都不敢說“隨便”的討好型人格,被他慣成了敢當著合作夥伴的麵說“這個方案不行”的人。
所有人都說,江時硯寵我寵得沒邊。
我也信了。
原來他一直在做善後工作。
也對,契約婚姻嘛,提前準備好退路不是很正常嗎。
我把文件放回原處,關上抽屜。
站起來的瞬間,腿有點軟。
說起來,我從前不是這樣的。
三年前我剛畢業,親生父親欠了賭債跑路,繼母卷走家裏最後一筆錢。
我站在法院門口,攥著剛批下來的破產裁定書,不知道該往哪走。
江時硯在那天找到我。
他穿著深灰色大衣,從一輛黑色轎車後座搖下車窗,說:
“薑小姐,我需要一位妻子來完成家族信托的繼承條件。”
“你可以提任何要求。”
我無家可歸,負債累累,沒有任何談判籌碼。
但江時硯給了我一張空白合同,說條件隨我填。
我在“婚姻期限”那一欄,填了三年。
在“義務條款”那一欄,寫:無實質性夫妻義務,解除時不得幹涉對方生活。
我自認為理性、體麵、知進退。
婚後頭半年,我活得像他的合租室友。
不打聽他的行蹤,不麻煩他任何事,連廚房的調料瓶用完都原樣補回同一個牌子同一個位置。
有次我感冒燒到三十九度,自己打車去醫院輸液,發消息告訴他:
“今晚沒法做飯,冰箱裏有備餐,抱歉。”
江時硯在三十分鐘後出現在輸液室門口。
他沒說話,把大衣脫下來披在我身上,在旁邊坐下。
我盯著點滴瓶,不敢看他。
過了很久,他忽然開口:“我以為你出事了呢。發那種消息。"
聲音很輕,像自言自語。
後來他說,“你不需要跟我這麼客氣,盡歡。"
再後來他說,“你可以跟我撒嬌。"
再再後來他說,“衝我發火也行。罵我。"
我都照做了。
因為他看起來是真的在接納。
現在想來,大概隻是在遵守契約精神。
“盡歡?"
一隻手在我眼前晃了晃。
我回過神,發現江時硯已經回來了,站在沙發邊,大衣還沒脫。
“你怎麼蹲在這兒發呆?"他皺眉看我,“地上涼不涼?"
我扶著沙發站起來,扯出一個笑:“找本書,沒找到。"
“哪本?我幫你找。"
“不用,不想看了。"
我繞過他走向臥室。
江時硯跟上來,從背後圈住我的腰,下巴擱在我頭頂:“今天怎麼沒發消息催我回來?平常不是隔十分鐘就問我到哪兒的嗎。"
我僵了一瞬。
然後平靜地說:“你工作忙,不想打擾你。"
手腕上的力道鬆了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