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年後的一個秋天,法院的判決書寄到了我新家。
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歸我,陳浩每月支付撫養費兩千元。但考慮到他已經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,這筆錢大概率是一張空頭支票。
無所謂了。
我從來沒指望他養孩子。以前沒有,以後更不會。
判決書上還寫了一條:被告陳浩婚內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八萬元,應全額返還原告。
加上他名下三個平台的網貸、凱迪拉克的車貸、王翠萍欠下的高利貸連帶擔保,陳浩背了將近四十萬的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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