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書下來得比我想的快。
婚內共同財產中蘇瑤轉移的部分,法院判決限期返還。
因蘇瑤名下無可執行財產,實際執行進入漫長周期。
蘇瑤的訴求——全部駁回。婚前房產歸我,精神賠償不予支持,反而因其過錯行為,承擔了訴訟費全部。
我沒有上訴。該拿回來的,能拿多少是多少。
拿不回來的,就當花錢看清了一個人。
老陳後來告訴我,另外三個被套錢的受害者也聯合報了案。
蘇瑤和李浩涉嫌合夥詐騙的刑事案件已經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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