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鑒定結果出來得比預想的快。
第十三天,陳律師通知我去法院領取報告。
鑒定中心的結論很明確:遺囑上的簽名與林國棟本人筆跡相似度僅為百分之四十,係他人模仿。診斷書上的醫院公章經技術比對,與市人民醫院備案公章紋路不符,屬於私刻印章。
我盯著那兩份報告,一個字一個字地看。
“接下來怎麼辦?”
“民事轉刑事。”陳律師合上文件夾,“我會向法院申請,追究你舅舅偽造文件的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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