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,法院開庭宣判。
周明遠因詐騙罪、偽造公文證件罪、濫用職權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並處罰金一百萬元。
劉某某作為主要執行者,詐騙數額特別巨大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並處罰金五十萬元。
財務科科長張某、信息科技術員李某等其餘六名涉案人員,分別被判處三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市醫院被判處罰金五百萬元,責令退還全部涉案資金。
宣判那天,旁聽席坐滿了人。
有被騙的家屬,有記者,還有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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