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沒有當場答應陸深。
不是矜持,是因為我還有三個月的競業限製沒到期,提前走要賠違約金。
違約金八萬。
八萬塊。
夠我吃兩萬碗泡麵了。
所以我選擇留下來,先穩住。
但事情沒有因為陸深的出現就平息。
反而更糟了。
第二天,公司內部論壇上出現匿名帖子,標題赫然寫著震驚。
某窮鬼女編輯靠色相勾搭甲方總裁,上演職場潛規則大戲!
帖子裏把我和陸深的事添油加醋的寫了一遍,什麼曖昧已久、私下頻繁約會、陸總專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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