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審判結果下來了。
周越,以及“互助會”的幾個主犯,因故意殺人罪、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罪等多項罪名並罰,全部被判處死刑,立即執行。
我媽,因參與謀殺和倒賣人體器官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我那個廢物弟弟,因為使用了他明知是贓款的錢買了房,房子被強製拍賣,他的未婚妻連夜跑路,最終人財兩空。
拿到法院判給我的巨額賠償,和拿回全部屬於我的財產的那一天,天氣很好。
我和林薇一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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