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輿論的火,燒了整整兩天。
陸國斌被架在了火上烤。
他所有的聲明和公關,都在我提供的“內部猛料”和網友的深扒下,顯得蒼白無力。
他的完美人設,已經裂開了無數道縫。
我知道,他快撐不住了。
他一定會用更極端的手段來反擊。
我必須在他找到我之前,拿到最致命的證據。
那個能讓他永世不得翻身的證據。
我再次翻開我媽的日記。
這一次,我看得更仔細。
在記錄火災的最後一頁,我發現了一行幾乎看不清的字。
被水漬暈開了,寫在頁腳的角落裏。
【他的手上,有別人的血。他扔了安安的白球鞋。東門的王大爺,知道風吹來的方向。】
別人的血?
三年前,陸安推人墜樓的案子,像一道閃電劃過我的腦海。
我一直以為,那個同學隻是摔成了重傷。
後來才從獄友口中得知,人死了。
警方定論是,墜樓後失血過多,無人施救而死。
而我,罪名是“故意傷人後逃逸”。
陸國斌的手上,為什麼會有別人的血?
他為什麼要扔掉陸安的球鞋?
東門的王大爺,又是誰?
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,分析這幾句話。
東門,指的是當年案發的那個廢棄工地。
王大爺,很可能是工地的保安。
風吹來的方向,是暗語,指的是真相。
我媽在暗示我,當年的案子,另有隱情。
而那個王大爺,是唯一的知情人。
我立刻行動。
用我媽留下的錢,我雇了一個可靠的私家偵探。
讓他去查三年前那個工地所有保安的資料。
兩天後,偵探給了我答複。
當年工地的保安姓王,叫王建國。
案發後不久,他就辭職回了老家,再也沒了消息。
偵探找到了他老家的地址,一個偏遠的山區縣城。
“這個人,好像在躲什麼。”偵探說。
我心裏有了數。
我讓偵探繼續跟著,隨時向我彙報。
然後,我買了去那個縣城的車票。
我必須親自去見他。
我知道此行凶險,陸國斌能找到他一次,就能找到他第二次。
我隻帶了一樣東西。
一把從五金店買來的,嶄新的水果刀。
如果道理說不通,那就用他聽得懂的方式來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