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陸國斌的臉色,瞬間變了。
他眼神裏閃過一絲慌亂。
但很快,又被憤怒掩蓋。
“你胡說八道什麼!”
“趕緊把她帶走!別讓她在這裏發瘋!”
我被塞進了警車。
到了派出所,我被關進審訊室。
幾個小時後,陸國斌的律師來了。
他將一份和解協議推到我麵前。
“陸念小姐,簽了它,承認精神失常,陸教授願意給你五十萬。”
“如果不簽,以你尋釁滋事的前科,這次至少判一年。”
他臉上掛著施舍的微笑。
我看著他,什麼也沒說。
他收起文件,冷下臉。
“既然如此,那我們就法庭上見。”
“對了,陸教授讓我轉告你,你母親的喪葬費他結了,火葬場處理得很幹淨。”
“幹淨”兩個字,像針一樣紮進我耳朵裏。
律師走後,我被拘留了。
就在我以為真的要再次坐牢時,第三天,我被放了。
理由是證據不足,且未造成嚴重後果。
我知道,這是陸國斌的手筆。
他不想把事情鬧大,影響他“大善人”的形象。
一個警告,足夠了。
我走出派出所,給一個號碼打了電話。
那是我媽生前的主治醫生,陳叔叔。
我媽曾說過,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,讓我去找他。
在一家不起眼的茶館裏,我見到了陳叔叔。
他遞給我一個木盒子。
“你媽留下的。”
盒子裏,是一本日記,一個U盤,和一張銀行卡。
陳叔叔說:“卡裏有五十萬,是你外公外婆的遺產,你媽一直沒動。”
我翻開日記。
看著我媽是怎樣從一個幸福的女人,變成一個被丈夫厭棄的怨婦。
日記的最後,記錄了那場大火。
【國斌衝進去,抱著安安出來了。我被掉下來的房梁砸中了腿,我喊他,救我。他回頭看了一眼,又看了一眼懷裏的安安。他抱著安安,跑了出去。】
我的手,抖得厲害。
我點開U盤,裏麵是一段錄音。
是我媽用錄音筆錄下的,她和陸國斌的對話。
【國斌跪在我麵前,求我讓念念去頂罪。他說,安安是他們陸家唯一的希望。他說,他會照顧我一輩子。】
我關掉錄音,渾身冰冷。
陳叔叔看著我:“念念,你打算怎麼辦?”
報警嗎?
日記和錄音,在一個精神恍惚的女人手裏,法律上很難成為鐵證。
而陸國斌,能輕易將它們定義為汙蔑。
我不能輸。
我隻有一次機會。
“陳叔叔,這筆錢,我能用嗎?”
“當然,這就是你媽留給你的。”
我握緊了那張銀行卡。
“我知道該怎麼做了。”
我沒有回家,而是用那筆錢,在市中心租了一間公寓。
我買了新的電腦和幾部不記名的手機。
第一步,我要讓他,站在輿論的懸崖邊上。
我注冊了一個微博賬號,“被遺忘的蘇琴”。
我沒有發任何文字。
隻上傳了一張照片。
一張我媽年輕時抱著我的合影,和我前幾天在陵園裏渾身泥濘的照片,拚在了一起。
左邊是公主,右邊是乞丐。
照片下,隻有一行字。
“媽媽,我想你了。”
然後,我艾特了本市所有的新聞媒體和陸國斌的個人微博。
做完這一切,我關掉電腦,靜靜等待。
第一顆石子,已經投出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