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嬌嬌沒有回去。
第二天,她去勞動局舉報了公司。
理由是公司惡意變更工作崗位,變相逼迫員工辭職,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。
法務部的張律師拿著傳票來找我的時候,一臉無奈。
“沈總,這小姑娘還真是難纏。”
“她把之前你讓她交出排班權限的錄音截取了一段,說你是在威脅她。”
我接過傳票看了一眼。
“開庭時間是什麼時候?”
“下周二。”張律師說,“不過您放心,咱們證據鏈很完整,她贏不了。”
“不,我要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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