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後。
我坐在新家寬敞的陽台上,喝著父母熬的養生湯,翻看著手機上的新聞。
一條社會新聞彈了出來。
“本市一男子因故意殺人未遂及巨額詐騙,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”
配圖是趙明輝穿著囚服、剃著光頭、麵容枯槁的照片。
他再也沒有了當初那副西裝革履、偽善深情的模樣。
十五年。
等他出來的時候,已經是一個年過半百、一無所有的勞改犯。
而趙強,也因為故意傷害罪,被判了三年。
至於那個癱瘓在床的婆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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