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哥嫂二胎後,把侄女扔回了鄉下。
“我們要專心培養繼業,這丫頭片子留在我家是累贅。”
“媽,你每天在家也沒事幹,隨便給她口飯吃就行。”
我媽叉起腰,十分不樂意。
“憑啥?家裏已經有一個賠錢貨了,不要就扔了或賣給別人做童養媳!”
兩人吵得不可開交時,我的眼前突然出現一行文字:
【那可是福星寶寶,誰養了她就能時來運轉,他們竟然不要!】
【這家無福唄!等他們把福星扔了之後就會被一對夫妻收養,成為未來首富!】
看著瘦弱得可憐的小姑娘。
我突然抬頭,舉起手:
“媽,這孩子,你們不要,我要。”
......
我媽瞪了我一眼,唾沫橫飛。
“要要要,要什麼要!”
“老娘剛把你養到能嫁人,你養個娃,以後怎麼收彩禮?”
我哥在一旁幫腔:“就是,你一丫頭片子湊什麼熱鬧,你還不是住在家裏,你養和媽養有什麼區別。”
我無所謂的點點頭。
“也是,那你就等著冤大頭娶我這個不能生育的女人吧。”
見我不再說話,我媽眼珠子一轉,軟了語氣:
“要是你真想養,媽也不是這麼不近人情的。”
“這丫頭片子雖然是個賠錢貨,身上到底是咱老周家的血,真把她送人我這做奶奶的也不舍得。”
“這樣吧,你先給媽打個欠條,算是你欠我的彩禮錢。”
我淡定地答應:“好啊。”
“這次簽多少?”
這樣的欠條我已經簽了兩張,債多不愁,再多簽一張也無所謂。
讀高三開學我十八歲成年,我媽說她已經沒有撫養我的義務了,如果我要讀書就要簽欠條。
我簽了張0萬的欠條,讀完了高三。
後來我想去讀大學,我媽要我先還了錢。
十萬,我根本還不清。
可不還清,我媽就藏起了我的身份證和戶口本,不讓我去讀書。
我趁暑假拚命打工,好不容易攢齊兩萬,想讓我媽寬限一下。
我媽拒絕:“你去讀大學跑了我找誰去?”
“這錢你不還清,我是不會放你走的。”
“還有,你每天吃住在家裏也要付房租和夥食費。”
她讓我簽了另一張欠條。
隻要我住在家裏,每個月就要交3000元。
我想搬出去。
我打聽過,群租房600一間,自己燒點飯菜吃,一個月生活成本1000元也夠。
這樣,休學一年,我就能還清剩下的八萬。
可我媽不同意,她說女孩子一個人在外麵不安全,明明有家卻要在外麵住,她會被人戳脊梁骨的。
我在家蹉跎了兩年,已經絕望了,彈幕卻告訴我,小侄女是福星。
那是我唯一自救的方法。
我心跳得很快,表麵卻強壯鎮定。
我媽雙眼放光,拿出一張紙在上麵刷刷刷地寫:
“彩禮五十萬,未來給我的養老錢五十萬,過年過節孝順費五十萬,周盼兒的收養費五十萬。”
“其他零零碎碎的媽就不收你了,湊個整,兩百萬。”
她把寫完的欠條遞給我,讓我簽字畫押。
我接過還沒說話,一隻小手拉住我。
周盼兒衝著我搖搖頭:
“姑姑,我不值這麼多錢,你別簽。”
“我躺奶奶家客廳,吃點剩飯就可以......”
她話還沒說完,被我哥一耳光製止:
“賤人,你給我閉嘴。”
“周亞楠,我們白送你個這麼大的孩子,是你賺了。”
“你簽個欠條也是應該的。”
“快點簽,我忙著呢,沒時間跟你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