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地震那天,老公從我麵前跑過去三次。
第一次,去救住在樓下的初戀。
第二次,回去拿她的包。
第三次,給她找鞋。
我抱著懷孕六周的肚子,拖著被碎玻璃割破的腿,一個人爬下十七樓。
後來他跪著求我原諒,說最愛的人是我。
我笑了笑,把離婚協議拍在他臉上:
「你的最愛,正站在門口等你回家做飯呢。」
......
地動山搖的那一刻,我正在廚房給陸司珩燉湯。
排骨剛下鍋,整棟樓就像被人從底下掀了一下。
我整個人甩出去,後腦勺撞在冰箱上,碗碟傾瀉而下,碎瓷片割破了我的小腿。
血順著腳踝往下淌,我還沒來得及喊疼,第二波震動就來了。
吊燈在我半米外炸開,我本能地抱住頭,縮進了餐桌底下。
地震。
我活了二十八年,第一次經曆地震。
手機滑出去了,屏幕亮了一下就滅了。
灰塵灌進喉嚨,嗆得我劇烈咳嗽。
第三波餘震襲來,整麵牆的櫥櫃轟然倒塌,砸在我剛才站著的位置。
如果我晚半秒躲開,現在已經被壓成肉餅了。
我不能死。
我咬著牙從桌底爬出來,小腿上的傷口每爬一步都在地板上拖出一道血痕。
我匍匐著挪到走廊,喊著老公的名字,沒人回應。
書房的門框已經歪了,我從門縫擠進去,看見陸司珩趴在地上,書櫃倒在他旁邊,散落的書把他埋了大半。
「司珩!」我撲過去扒開那些書,「你有沒有受傷?」
他抬起頭,額角有血,但意識清醒。
「我沒事。」他推開我的手,自己站起來,「你出去等我。」
他的語氣很冷。
像我不是他老婆,隻是一個礙事的陌生人。
樓還在晃。
我抓住他的胳膊:「一起走!」
他沒動。
低頭看著我抓著他胳膊的手,眉頭皺了一下,然後輕輕掙開了。
「你先走。我要去救一個人。」
「救誰?」
「溫晴。」
他說這兩個字的時候,聲音裏有種我從未聽過的急切。
「她住在樓下,電話打不通,我必須下去看看她。」
溫晴。他的初戀。
我以為他早就放下了。
可結婚三年來,他的手機裏存著她的照片,抽屜裏鎖著她的信,每年她生日他都喝得爛醉。
這些我都知道,我隻是假裝不知道。
「陸司珩,現在在地震!」我的聲音開始發抖,「整棟樓隨時可能塌,你跟我先出去再說!」
「我說了,你先走。」他彎腰撿起一個背包,往裏麵塞水和手電筒,動作利落得像演練過無數遍。
我一把拉住他的衣角:「我是你老婆!我肚子裏還懷著你的孩子!你就這麼丟下我?」
他停下腳步,回頭看了我一眼。
目光從我臉上滑下去,落在我平坦的小腹上——懷孕才六周,根本看不出來。
「你從樓梯下去,慢慢走,不會有事。」他的聲音平靜得讓人心寒,「溫晴一個人住,她害怕。」
然後他走了。頭也不回。
我站在書房門口,低頭看著自己小腿上的傷口,血已經流到了腳麵,在地板上聚成一小灘。我咬著嘴唇,拚命把眼淚憋回去。
不能哭。
現在不是哭的時候。
我攥緊拳頭,轉身往樓梯口跑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