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然瘋了。
他開始一天隻睡三個小時。
除了送外賣,他還去通宵分揀快遞,甚至去幹高危的物流搬運。
隻要給錢,什麼臟活累活他都幹。
每天早上五點出門,晚上十一點回來。
但他開始患得患失。
他每天回來,第一件事就是翻我的東西。翻衣櫃,翻抽屜,確認我的東西還在不在。
隻要我離開他視線超過五分鐘,他就會打電話。
一次沒接,他能連打十幾個。
有一天,我隻是下樓去買瓶醬油。
回來的時候,發現賀然光著腳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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