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張明返還所有款項,理由是:以婚戀為名,涉嫌經濟詐騙。
張明收到賬單時,據說當場就瘋了。
他衝回家,看著滿屋子我給他買的那些奢侈品,這些曾經是他向外人炫耀的資本,如今都變成了壓垮他的催命符。
他必須變賣所有東西來抵債。
沒過多久,張家的絲綢廠就因為資不抵債,正式宣布破產清算,廠房和設備被法院貼上了封條。
張翠花也因為名譽侵權和尋釁滋事罪,被判處拘留十五天。
走投無路的張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