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陳樂然,霸淩及誣陷罪,投票結果,有罪占百分之九十七。」
「侵占智力成果罪,有罪占百分之九十九。」
「提供虛假證詞罪,有罪占百分之九十八。」
妹妹猛地站起來,憤怒大喊道:
「我沒有罪!我什麼都沒做錯,我沒有霸淩過她!拿她設計是我媽讓我做的,管我什麼事?我說的所有話,沒有半句虛言,你憑什麼說我有罪!?」
卻沒人理她。
主審官繼續念,「李秋蘭,虐待及故意傷害罪,有罪占百分之九十六。」
「非法拘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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