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接下來的一個星期,沈家忙得不亦樂乎。
沈輝拿到了簽證,整天在朋友圈曬他的“商務精英”人設。
沈瑩和周博文見了一麵,回來後整個人都飄了,說周博文送了她一個愛馬仕包(其實是超A貨)。
劉美蘭動作最快,她背著我,偷偷把房產證拿去做了抵押,拿到了六十萬現金。
她把其中的五十萬投進了王大媽那個坑裏,剩下的十萬給了沈輝當路費。
臨走前那天晚上,沈輝在家裏擺了一桌。
“姐,這杯酒我敬你。以前我覺得你這人死板,現在看,你還是懂我的。”
沈輝喝得滿臉通紅,得意忘形。
我舉起杯子,輕輕碰了碰他的杯沿。
“阿輝,到了那邊,不管遇到什麼事,都別給家裏打電話,省得媽擔心。你要是真發了財,就直接打錢回來就行。”
“放心吧!那邊公司管得嚴,說是為了保密,手機都要上交。等我站穩了腳跟,我再聯係你們。”
沈輝拍著胸脯保證。
我心裏冷笑:上交手機是真的,那是為了防止你報警求救。
至於聯係......等你成了“血牛”或者“豬仔”,你的器官會代替你聯係這個世界的。
第二天,我親自開車把沈輝送到了機場。
看著他頭也不回地走進安檢口,我靠在車煙旁,點燃了一根煙。
上一世,我為了攔他,在機場和他拉扯,最後被保安帶走,成了全家的笑話。
這一世,我看著他的背影消失,心裏隻覺得無比暢快。
“沈輝,祝你一路順風,永不回頭。”
我吐出一口煙圈,手機響了。
是沈瑩發來的消息:“姐,博文說下周帶我去公海參加個派對,可能要在海上待半個月,你幫我跟媽打個招呼。”
我回了一個字:“好。”
公海派對。
那是著名的“人口轉運站”。
沈瑩,你夢寐以求的“豪門”,就在那片沒有法律約束的海域等著你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