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律師函的內容很簡單:譚藝音要求譚藝聰在十五日內,歸還2018年至今的所有借款共計人民幣五十二萬三千元。
譚藝聰看完梁律師函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。
他掏出手機,給我打電話。
“姐!你什麼意思?!”他的聲音又尖又啞。
“沒什麼意思。還錢。”
“你瘋了?那是你給我的!不是你借我的!”
“我沒有說送給你的,你說過等我條件好了就還你,這就是借貸關係。”
“我那說的是客套話,那不是真的!”
“是不是客套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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