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庭那天,王總一臉得意的坐在原告席上。
他請的律師上來就扣帽子,說我惡意破壞公司係統,竊取商業機密,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,要求我賠償五百萬。
輪到我的律師張律師發言,他隻說了一句話:“請原告方出示被告竊取商業機密的證據。”
王總的律師愣了,支支吾吾半天,拿出一份代碼片段,“這是周婷離職前最後接觸的代碼,屬於公司核心資產。”
張律師笑了:
“法官大人,這代碼是被告在職期間獨立編寫的,根據《著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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