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警員很快控製了現場。
每個人都被帶到了角落裏簡單審訊。
這幫高中同學十年不見,沒想到今天一見都像瘋了一樣。
全都以我是女巫沒有用解藥為由咬死我是凶手。
我不可置信看著他們。
突然一個警員的表情很詭異。
像是那種在努力憋笑的感覺。
一瞬間我突然意識到。
今天是愚人節啊!
會不會是這幫人故意整我?其實根本沒人死,就是為了看我笑話!
我恍然大悟,隨即有點不悅和他們開口:
“你們別玩了,還弄一堆假警察過來,這玩笑可一點都不好笑。”
豈料警員立馬板起臉來厲聲道:
“誰和你鬧了!現在出了人命這麼大的事,你還在以為是玩笑?”
我不屑擺擺手。
“我很忙的,真的沒工夫陪你們演戲,你要是真警察就把證件亮出來。”
警員冷臉將證件懟在我麵前。
定睛一看,竟然是真證?
不是......來真的嗎?
我環視四周,每個人都表情凝重看著我。
一點也不像是在開玩笑的模樣。
“警......警官,我真的沒殺人,你不會也相信他們說的什麼女巫沒開藥就是凶手這種鬼話吧?”
我緊緊盯著眼前這位王警官。
生怕他被這幫人的說辭洗腦。
如果真是這樣我巴不得一人灌他們一瓶女巫的毒藥,都弄死得了。
王警官目光如炬似乎想要看透我。
“陳佳,在場這些人指控你就是凶手,你還有什麼好說的?”
“我不是,我殺他幹嘛呢?我瘋了嗎當這麼多人麵殺人?”
我急得百口莫辯。
真搞不懂為什麼這些人要指控我。
“你上學的時候對死者趙啟亮愛而不得,就是你的殺人動機!”
我驚呆了。
“愛而不得?是,我上學的時候是喜歡過他,可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。”
“我現在有家庭有事業,我犯得著嗎?”
高中時候的喜歡也算殺人動機嗎?
我又不是什麼偏執狂。
可警方在現場從趙啟亮用過的水杯上提取指紋。
除了他的指紋就隻有我的指紋。
檢測結果拍在我麵前,警官厲聲質問:
“指紋你又怎麼解釋?你是不是動過死者的水杯?”
“我隻是坐在他旁邊,幫他端了一下水杯而已。”
“而且我身份牌是女巫,我遊戲過程中睜眼的時候他還好好的。”
一聽這話,這幫同學更激動了。
“那肯定就是你睜眼的時候對他下手!趙啟亮連個外傷都沒有,你肯定是投毒了!”
我急了,瞬間血液湧上腦袋。
“你胡說什麼?獵人不也睜眼了?狼人還睜眼了呢!憑什麼臟水全往我身上潑?”
“狼人有三人呢!互相能作證!”
眼看我們要吵起來。
警方立刻高聲製止:
“都閉嘴!安靜點,吵什麼?”
我真是氣笑了。
殺人動機、凶器一個都沒有,竟然就說我是凶手。
現在警方辦案難道如此草率?
我氣得攥緊拳頭深呼吸。
下一秒,王警官亮出死者的手機。
沉眸緊盯我,質問道:
“在趙啟亮的手機裏查到了你昨晚給他發送的曖昧短信。”
“陳佳,這個你怎麼解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