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學。
為了她學。
那我呢?
我算什麼?
學習對象嗎?
李思甜低著頭,沒說話。
謝鳴歎了口氣,將頭抵在女人的頭上:
“我找了你三年。”
“我以為你回家了,以為你換城市了,我把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。
後來朋友告訴我,你在這邊,在一家超市當收銀員。
我來看過你,看了很多次。”
我說明明家附近就有超市,謝鳴卻每次都要開半個小時的車來這裏。
我問過原因,他說是這裏的東西新鮮。
現在才知道,是這裏有他想見的人。
謝鳴的聲音從巷子那頭繼續傳來:
“我試了三年,把自己學會的好全部用在了別人身上。
可每次我對她好的時候,想的都是你。
想的都是如果當初我能這樣對你,你是不是就不會走。”
我閉上眼睛。
原來如此。
我對他的意義,不過是幫他完成了一場自我證明。
證明他可以成為一個好男友,證明當年那些不合適是可以被改變的。
“謝鳴”李思甜的聲音悶悶的。
“那你現在的女朋友......”
“我會和她說清楚的。”謝鳴說。
和我說清楚?
雨從屋簷滴下來,濺在我腳邊。
我低頭看著那灘水,忽然想起三年前,我剛剛認識謝鳴的時候。
他還有點笨拙,不怎麼會照顧人,約會總是手忙腳亂的。
我每次總是笑他笨,他也從不反駁。
隻是低頭喃喃說:“下次我會做得更好。”
以前我覺得他是說給我聽的,現在想想。
他是說給李思甜的。
我的手機屏幕又亮了一下,是謝鳴的消息:
“買到傘了,馬上回來。你別淋雨。”
別淋雨。
我抬起頭,看著二十米外那個在屋簷下把前女友緊緊摟在懷裏的人。
他的外套已經披在了李思甜身上,可他讓我別淋雨。
我把手機按滅,沒有回複。
兩個人往巷子深處走了幾步,停在一輛白色轎車旁邊。
謝鳴拉開車門,把李思甜送進去。
關門之前,他吻了吻她的額頭。
喉嚨劃過一絲苦澀,我自嘲地扯了扯唇。
謝鳴曾經說過這是獨屬於我們的額頭吻。
三年來,每一天都從未落下。
哪怕是因為出差分別兩地,他也會和我開視頻。
讓我舉起電話,吻我額頭。
可現在,這個吻屬於別人。
謝鳴送走李思甜後,我的手機又響了。
咽了咽喉嚨裏的幹澀,我接通電話問道:“你在哪?”
“買傘啊,剛才人太多了。”
電話那頭的語氣很正常,仿佛剛剛抱著李思甜失控的不是他。
我看了眼謝鳴空著的雙手,追問道:“傘呢?”
對麵頓了幾秒:“在手裏拿著呢,怎麼了?”
我冷冷地笑了。
三年,謝鳴沒撒過一次謊。
可今天,半小時。
他的謊言卻一個接一個。
我沒再說什麼,掛了電話。
轉身準備往停車場走。
剛抬腳,才發現剛剛走得太著急。
腳踝崴了,一片青紫。
我忍著痛,走一步深吸一口氣。
大概過了十分鐘,謝鳴從超市方向跑過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