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
仲裁結果毫無懸念。
我贏了。
公司被判賠償我N+1的離職補償、未足額發放的獎金、以及精神損失費,共計七十六萬元。
並且,需要在主流媒體的公開版麵,連續三天刊登道歉聲明。
消息出來那天,公司的股票徹底崩盤,直接被停牌處理。
我看到新聞,張總因為涉嫌財務造假和商業欺詐,被經偵部門帶走調查。
樹倒猢猻散。
那個曾經被我視為奮鬥目標的殿堂,轉眼間,成了一片廢墟。
周揚是最早被清退的員工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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