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.
我指了指桌上的文件。
“這套房產,首付一千五百萬,是我出的。月供六萬,是我還的。裝修四百萬,是我刷的卡。”
“更重要的是......”
我翻開房產證的複印件,指著上麵的名字。
“戶主這一欄,寫的是‘林楠’。不是林從安,更不是蘇婉婉。”
林從安的臉瞬間慘白,嘴唇哆嗦著:“姐......當初不是說好了嗎?這房子算你送我的婚房,隻是因為我當時流水不夠貸不了款,才暫時寫你的名字,以後會過戶給我的......”
“是啊,我是說過。”
我彈了彈煙灰,看著地毯上那個燙出來的黑點,“我說過,等你結婚那天,就把房子過戶給你,當作新婚禮物。”
“那不就結了!”母親在旁邊插嘴,“今天就是結婚的日子啊!你趕緊把手續辦了,別嚇唬你弟!”
“可是,”我抬起眼皮,目光如刀,“這婚,不是沒結成嗎?”
“而且,我改主意了。”
我看著蘇婉婉那張精致卻扭曲的臉。
“既然我是個‘滿身機油味’、‘形象不高級’的土老板,那我的房子肯定也沾滿了銅臭味。怎麼配得上你們這兩位不食人間煙火的藝術家和名媛呢?”
“為了不玷汙你們的高級感,我決定收回這套充滿銅臭味的房子。”
“還有,”我指了指樓下,“那輛寶馬 7 係,車主也是我。車鑰匙交出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