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死了。
法醫鑒定書上寫著“意外溺亡”,可我媽不信。
她辭了工作,賣了房子。
磨穿了無數雙鞋子,跪爛了無數條褲子。
一個人查了十年。
她頭發白了,腰也彎了,可她說:“囡囡,媽一定幫你討回公道。”
我在天上看著她,心疼得發瘋。
直到第十年,她突然不找了。
她說:“佳悅,十年了,媽媽累了,不想查了。”
因為她有了新的女兒。
一個乖巧的、會叫她媽媽的小姑娘。
......
我站在自己的葬禮上,看著媽媽趴在我的棺材上哭。
她哭到抽搐,哭到翻白眼,哭到被人掐人中才緩過來。
遺像上的我紮著兩個辮子,笑得露出一顆虎牙。
那個辮子是媽媽幫我編的,就在我死的那天早上。
她手笨,編了三次才編好,左邊比右邊高了一截。
我笑她,她也笑。
她說:“我閨女怎麼打扮都好看。”
那是我記憶裏最後的溫暖。
然後我就死了。
警方的結論:意外落水溺亡。
何瑤穿著黑裙子來參加我的葬禮,還往我靈前放了一束白花。
她低著頭,表情悲痛。
我的靈魂站在她麵前尖叫,可沒有人聽得見。
媽媽不信我的死意外。
她跪在派出所門口,求警察重新調查。
她磕頭,磕得額頭青紫,值班的人隻說我們會關注的。
爸爸把她拽回家。
一巴掌扇在她臉上。
“孩子都沒了,你還要把這個家也毀了?”
媽媽捂著臉,沒有哭,也沒有還嘴。
那天夜裏,她跪在我房間的地板上,抱著我的校服,一遍一遍地聞。
上麵還有洗衣液的味道。
“悅悅,媽媽不信。媽媽一定幫你問清楚。”
我的靈魂蹲在她麵前,伸手想擦她的眼淚。
手穿過了她的臉。
第二天,她一個人去了湖邊。
她不會遊泳,卻站進了水裏。
她想還原我落水的位置。
水到她胸口的時候,她在發抖,但她沒退。
她發現岸邊泥土上有兩組腳印。
她拍了照,去找警察。
警察說泥土痕跡不能作為證據。
媽媽求他們再查查,對方把門關上了。
爸爸提出離婚。
“你要瘋就自己瘋,別拖著我。”
媽媽簽了字,淨身出戶。
她什麼都沒帶走,隻帶了我所有的東西和那張泥土痕跡的照片。
我想起了小時候發燒,媽媽背著我跑了三條街去醫院。
鞋跑掉了一隻,她光著腳掛號。
護士看她腳在流血,她說“先看孩子”。
現在她搬進城中村的出租屋,十二平米,牆上全是她貼的案件資料。
她對著我的照片說:
“悅悅,媽媽答應你,不管多久,一定讓害你的人付出代價。”
我的靈魂靠在她肩膀上。
媽媽,別太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