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帶來了一個法律援助律師,姓陳。
陳律師聽完我和堂姐的完整陳述後,列了一張證據清單。
“傷情鑒定有了,筆錄有了,但還缺關鍵物證。許浩傑在廚房碰你的時候,你身上的衣服還在嗎?”
我痛苦地搖了搖頭。
“當時我被爸爸拽出去毒打,那件衣服當晚就被我爸嫌惡心當垃圾扔了。”
陳律師歎了口氣,轉頭看向堂姐。
堂姐那邊更難。
十四歲時候的物證早就不可能存在。
陳律師沉思片刻:
“那就從人證和電子證據突破。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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