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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。
顧航的律師率先發難,陳述觀點,
無非是我“誘騙簽署不平等協議”、“升職後意圖拋棄糟糠之夫”,
並將那份斷章取義的聊天記錄作為重點證據提交。
輪到我方律師發言時,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證據。
第一份,是顧航公司“破產”前後,他與合夥人的郵件往來。
郵件中,顧航明確提到,
“家裏的錢先挪出來,免得被填了窟窿,正好給小飛買車。”
第二份,是車管所的記錄,清晰顯示保時捷購買於顧航收到我轉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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