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後。
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審判庭。
法槌重重落下,發出一聲震懾人心的轟響。
被告席上,站著我曾經的“家人們”。
僅僅關了一個月看守所,他們原本油光水滑的臉頰深深凹陷下去,頭發像枯草一樣淩亂,穿著黃色的囚服,形容枯槁,猶如幾隻下水道裏的陰溝老鼠。
審判長宣讀著長達幾頁紙的判決書。
“被告人許建國、許光耀、王斌,無視國家法律,合謀偽造重病事實,意圖騙取原告巨額錢財。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(未遂)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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