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宣判的時候,旁聽席上很安靜。
“被告人陸時衍,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”
“犯偽造證件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”
“犯故意傷害罪......”
一條一條。
每一條砸下來,陸時衍的臉就白一分。
最後他在法庭上咆哮。
“沈漫!你憑什麼!你什麼都不是!沒有我你連飯都吃不上!”
我坐在旁聽席上,看著他。
“陸時衍,我爸說過一句話。”
“他說,這輩子最拿得出手的東西就兩樣。一個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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