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很快。
證據太充分了。
沈凝的血書。
仵作的驗屍文書。
客棧掌櫃和賣花老嫗的證詞。
李賬房的軍餉賬冊。
安胎藥的驗毒結果。
外室柳如煙的供述。
她在審訊中交代了一切,包括蕭玦許諾她日後扶正、打算除掉正室的全部計劃。
所有的證據像一張大網,一層一層網住了蕭玦。
他請了訟師,試圖翻供。
訟師在堂上說:“血書隻是死者的單方麵敘述,不能作為定罪依據。客棧同住隻是巧合。”
但刑部尚書把證據一條一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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