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年後。
我五十二歲。秦先生在十年前因病去世。他把公司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留給了我。我現在是這家跨國貿易集團的實際控製人之一。
媽媽已經八十歲了,住在頂級的養老社區裏,每天和一群同齡的老太太打太極拳。
爸爸八十二歲。
他沒有死。他靠著撿破爛、吃低保,像蟑螂一樣在這個城市的角落裏活了三十年。
十一月的一天,公司法務部主管把一份法院的傳票送到了我的辦公桌上。
“江總,這是一起贍養費糾紛案。原告是江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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