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在醫院裏足足躺了大半個月。
期間,霍之行幾次要來看我,都被我爸媽擋了回去。
我是在出院一周後,才再次回到和霍之行的家裏。
回到家的第一時間,我把離婚協議書甩在霍之行臉上。
“離婚!我要婚內財產百分之七十,之後我們橋歸橋,路歸路。”
“另外,害我流產的凶手,我一定會查出來。”
霍之行臉上空白一瞬,他慌忙上前一步,想拉住我的手:
“老婆,孩子的事我也難受…… 是張媽給你喝了過期牛奶,我已經把她開除了,你別再生氣了。”
“當然,這事我也有責任,我以後一定好好補償你,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?”
我冷笑。
他竟然這麼卑劣,想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張媽頭上。
張媽是什麼人?
她是跟著我爸媽二十多年的老人,從我記事起,就是她一手帶我長大,待我比親閨女還要親。
她怎麼可能在我的牛奶裏動手腳?
而且張媽是他有資格開除的嗎,她是被我接回我爸媽那邊去了。
我看著他,語氣決絕:
“少跟我來這套。這字你簽就簽,你要是不簽,我們就走訴訟離婚。我想,霍總應該不願意看到,因為家事,影響到公司的股價和名聲吧?”
霍之行看著我滿眼心痛。
“晚晚,那是我們的公司,是我們一起打拚出來的,你忍心這麼對我?”
我看著他這副惺惺作態的模樣。
隻覺得胃裏一陣翻湧,滿心都是惡心。
我恨自己當初不夠決絕。
恨自己被所謂的愛情蒙蔽了雙眼。
更恨自己的猶豫和退讓,親手害死了腹中的孩子,也毀了自己。
霍之行大概以為我隻是在跟他賭氣。
根本沒把我提離婚的事放在心上。
他無奈地歎了口氣,語氣帶著幾分敷衍的安撫:
“晚晚,你剛失去孩子,情緒不穩定,先冷靜冷靜,別再說氣話了。”
“明月那邊我已經嚴厲批評過她了,以後不會再讓她惹你生氣。”
“還有,每個月的生活費,我恢複成原來的標準,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,好嗎?”
但這次我還沒來及開口。
玄關處傳來一道冰冷又刻薄的聲音。
“讓她滾!”
“要離婚可以,但一分財產都別想拿走,給我淨身出戶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