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。判決書下來了。
養母站在被告席上。灰色號服。頭發全白了。
陳海峰站她旁邊。剃了光頭。瘦了一大圈。低著頭。
法官翻開判決書。
“被告人陳秀蘭。犯敲詐勒索罪。故意傷害罪。共犯。“
“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“
養母晃了一下。法警扶住她胳膊。
她突然開口。
“法官!我養了她二十年!我有養育之恩——“
法官抬手。
“養育不是犯罪的免責理由。被告人請安靜。“
養母的嘴合上了。
“被告人陳海峰。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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