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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4年,領證一年在月子前我跟譚子明都是在外租房住,沒跟婆婆住一起過,沒生之前我還十分自豪的跟父母說:
“看吧,我們家子明才不是鳳凰男,我們5年的感情到現在一直好如初心,足以證明我們是真心的。”
我媽終於妥協了,細細為了我打算道:
“既然有了孩子,子明表現的也不錯,那就準備婚禮領證吧,以後他的事業我們幫扶,給你陪嫁1000萬,你們小兩口好好過日子,以後讓子明跟你哥學做生意,把他當自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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