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,江明珠用小號添加了我的微信,並給我發來消息。
【江晦珠,我剛剛上網查了,隨出去的禮金是不能要回去的,因為贈與合同一旦成立並生效,就具有不可撤銷性,所以,打官司你必定輸。】
【你與其浪費時間要求我歸還禮金,還不如提著煙酒茶來給我道歉,說不定我心情一好,到爸媽麵前美言幾句,他們就決定不告你了呢!】
我放下手裏的牛奶,難得有耐心的回了江明珠幾句。
【原則上是要不回去,但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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