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等笑夠了,我去洗手間卸妝,露出那張和妝後頗有些差別的素顏。
謝遠之以為我很愛他,所以對他百依百順,對他關心體貼,懂事隱忍不作不鬧。
但他不知道,他其實隻是我的一個客戶罷了。
一年前我接到他媽媽的訂單,說她兒子謝遠之失戀之後一蹶不振,日日抽煙酗酒搞到胃出血進醫院好幾次。
當媽的心疼兒子,所以想給兒子找一個新人幫他走出情感傷痛。
但謝遠之彼時滿心隻有前女友,其他女的無論條件多好多漂亮都入不了他的眼。
我是一個化妝師,平時自己在經營一個仿妝的自媒體賬號,謝遠之的媽媽也是因此找到的我。
她給我看了謝遠之前女友的照片,問我能不能仿出與她相似的麵容。
那對我來說並不難,化完妝後,我能和那個女生有七八分像。
謝遠之的媽媽很滿意,跟我提出交易,讓我用仿妝的麵容去接近他兒子,如果能當上他女朋友,把他從過往中拽出來開始新生活,就會給我一筆不菲的報酬。
那數額是我目前年收入的數十倍,傻子才不接。
所以我果斷和她簽了合同,並注銷了我原來的賬號,免得被謝遠之發現。
隻要擁有和那個女孩兒相似的臉,想接近謝遠之不是什麼難事。
且這本就是一場交易,我對謝遠之沒有任何情感需求,所以我的容忍下限也很高,是以謝遠之也一直找不到我的錯處跟我分手。
我和他媽媽簽的合同是以年為單位,初始合同簽了一年,但有附加條件是說如果期滿她還想續的話,我得無條件再續約一年。
說實話我是真不想再幹了,再幹下去我還真不能保證還能守住貞操,謝遠之若是還願意跟我交往下去,應當也不可能一直都不碰我。
當然最重要的是,我喜歡的那個人回來了。
所以,我很慶幸謝遠之今天提出了分手,我還意外收獲了不菲的補償,這實屬是一件天大的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