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結果下來了。
張偉因故意殺人未遂、尋釁滋事罪、故意毀壞財物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八年。
王春花因多次盜竊,數額雖然不大但情節嚴重,且入戶盜竊性質惡劣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。
雖然王春花因為流產和身體原因判了緩刑,但這已經足夠讓她背上一輩子的汙點。
更重要的是,法院判決他們賠償我各項損失共計二十八萬元。
這筆錢,足夠掏空他們的家底。
宣判的那一刻,張偉癱軟在被告席上,麵如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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