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那天晚上,我失眠了。
不是因為傷心。
是因為我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。
那就是他藏的那些錢,到底花在了哪裏。
周明昊的生活肉眼可見地“節儉”。
不抽煙,不喝酒,衣服常年穿優衣庫。
他說:“我一個月就八千塊,能省則省。”
可現在我知道了,他一個月到手是四萬多。
那三萬多的差額去了哪裏?
第二天他去上班,我開始翻這個家。
不是偷,是查。
我有資格知道我丈夫的錢花在了什麼地方。
書房的抽屜上了鎖。
我找到備用鑰匙,打開了。
裏麵有一張信用卡的紙質賬單。
不是他平時用的那張卡,是另外一張。
我一行一行地看。
第一筆:鼎泰豐,消費金額1,80元。
他從來不帶我去鼎泰豐。
他說那種地方太貴了,不值。
第二筆:某高端日料店,消費金額2,366元。
他從來不吃日料。他說生魚片有寄生蟲,浪費錢。
第三筆,我的目光停住了。
LV專櫃,消費金額32,000元。
三萬二。
去年我們結婚周年的日子,我在商場看中一隻LV的水桶包,就是三萬出頭。
我跟他說想買。
他皺著眉頭說:“你工資才那麼點,買這種東西幹嘛?咱們還是務實一點。”
我放下了那隻包。
現在我發現,他買了。
他隻是沒買給我。
賬單上有一個收貨地址。
城南一個小區,翠湖雅苑,7棟1402。
我們住在城北。
我從來不知道他在城南有任何關係。
下午兩點,我開車去了那個小區。
電梯上到14樓,找到1402。
門口的信箱上貼著一個名字:林悅。
我站在那個名字前麵,看了很久。
然後我聽見門裏麵傳來聲音。
電視開著,放的是某個綜藝節目。
有人在笑,笑聲很輕很甜。
信箱旁邊掛著一串風鈴,門墊是粉色的,上麵寫著“welcome home”。
我忽然覺得胃裏翻湧起來,像做胃鏡時那種惡心。
不,比那更惡心。
五年。
他跟我算19塊錢的安全套。
轉頭給另一個女人買三萬二的包。
我抬手拍了一張那個信箱的照片,轉身進了電梯。
回到家,我坐在客廳裏,把那張信用卡賬單一筆一筆地截圖保存。
高級餐廳,名牌包,鮮花,進口護膚品。
一筆一筆,全是他“省”下來的錢。
不對。
是從我身上摳下來的。
每一次跟我AA的飯錢,每一次讓我分攤的水電費,每一次斤斤計較的幾塊幾毛。
都變成了那個女人的包、那個女人的飯、那個女人門口的粉色地墊。
周明昊,你真行。